關于太保安聯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責任擴展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面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太保安聯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視,全力響應黨和國家號召,踐行專業健康險公司社會責任和使命。為進一步加強廣大企事業單位客戶的保障力度,您所投保的《太保安聯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在原保險責任基礎上,擴展承保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身故及殘疾,擴展責任如下:
1、在您的保險合同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并因此導致被保險人身故,適用團體意外身故保險金責任。
2、在您的保險合同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感染新冠狀病毒,并因此導致被保險人發生身體傷殘,適用團體意外殘疾保險金責任。
經醫院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導致的身故、殘疾保險金累計給付金額不超過您購買的意外身故或殘疾保險金保額與20萬元的較小者。
本公告適用于本公告公示前已生效的《太保安聯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保單,出險日期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保險期間屆滿之日止。對于本公告之內容,我司不再另行出具批單。其余未盡事宜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執行。
特別說明:
(1)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新型冠狀病毒是指世界衛生組織(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簡稱:2019-nCoV),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需由國家各級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醫療救治定點醫院、國家衛生行政機關指定的醫院或者國家正式衛生檢疫機構確診。
(2)如被保險人在本公告公示之日前已被確診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將不納入本次保險責任擴展的賠付范圍。
如您對本公告保險責任拓展持不同意見或者其他任何疑問,可撥打我司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10108686咨詢。
太保安聯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