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都不了解失業保險,其實在我們工作時所繳納的五險一金中就包含有失業保險,是由公司承擔繳納的。所謂失業保險基金,其實就是指失業保險機構依法向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支付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期間失去工資和收入的失業人員的臨時補償,目的是保障失業者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有什么要求呢?
一般來說,已經登記失業,有求職要求的人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簡而言之,只要符合獲得失業保險的條件,獲得失業保險的次數就沒有限制。但是應該注意的是,再就業后,如果再次失業,將重新計算付款時間。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上一次失業前應當領取的失業保險期限相結合,最長期限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另外,不是每個人都能同時獲得失業保險金。一次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
1、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當事人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出示有效證明文件,企業章程和可用于證明其投資和參與股票市場的材料。你可以一次領取剩余期間的失業保險金(加上你在批準后收到的月份,不超過24個月)作為生產支持基金。
2、農村可以申請一次性征收,城市征收必須按月征收。如果你投保失業保險,在失業情況下,你可以享受失業救濟金。
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福利。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規定有:一年或不足兩年的,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救濟金,兩年以上的可以領取六個月的失業救濟金,等等。最長期限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即兩年。手續包括失業證明、勞資關系終止證明、失業登記、身份證等。以上就是關于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相關要求的介紹了,希望可以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