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1
2025 年,車主吳某某為其轎車在保險公司投保車險。幾個月后,吳某某報案稱車輛因雨天路滑碰撞護欄,車輛前部多處受損,索賠金額 3.5 萬元。保險公司現場查勘發現,車輛舊傷與新損混雜,部分損壞部件痕跡老舊。經深入調查,吳某某為減少修車成本,平常小刮擦后未修復,借下雨天路滑 “制造” 事故場景,妄圖混淆損失成因,騙取高額車險理賠 。
典型案例2
吳某某刻意混淆車輛損失成因,虛構、夸大保險事故損失,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保險詐騙罪中 “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或者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夸大損失程度” 情形,已涉嫌保險詐騙違法犯罪。
風險提示
保險公司將追回已賠付資金,欺詐者需自行承擔修車等全部費用,還可能面臨高額行政處罰金。
情節嚴重者,將觸犯《刑法》保險詐騙罪,面臨拘役、有期徒刑及罰金等刑事處罰,個人征信也會留下不良記錄,影響房貸、車貸等金融業務辦理 。
太平洋產險甘肅分公司提醒廣大車主:車險是風險保障工具,守護的是出行安全與財產穩定。自覺遠離保險欺詐,共同維護車險市場健康秩序,讓保險真正為安全護航!
典型案例1
2025 年,車主吳某某為其轎車在保險公司投保車險。幾個月后,吳某某報案稱車輛因雨天路滑碰撞護欄,車輛前部多處受損,索賠金額 3.5 萬元。保險公司現場查勘發現,車輛舊傷與新損混雜,部分損壞部件痕跡老舊。經深入調查,吳某某為減少修車成本,平常小刮擦后未修復,借下雨天路滑 “制造” 事故場景,妄圖混淆損失成因,騙取高額車險理賠 。
典型案例2
吳某某刻意混淆車輛損失成因,虛構、夸大保險事故損失,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保險詐騙罪中 “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或者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夸大損失程度” 情形,已涉嫌保險詐騙違法犯罪。
風險提示
保險公司將追回已賠付資金,欺詐者需自行承擔修車等全部費用,還可能面臨高額行政處罰金。
情節嚴重者,將觸犯《刑法》保險詐騙罪,面臨拘役、有期徒刑及罰金等刑事處罰,個人征信也會留下不良記錄,影響房貸、車貸等金融業務辦理 。
太平洋產險甘肅分公司提醒廣大車主:車險是風險保障工具,守護的是出行安全與財產穩定。自覺遠離保險欺詐,共同維護車險市場健康秩序,讓保險真正為安全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