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景一:條款明晰再落筆(投保單簽名)
問:辦理投保時,保險銷售人員引導我在紙質投保單“投保人(簽字)”處簽下姓名,我要不要簽呢?
答:投保人需要簽名?!睹穹ǖ洹返?90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蓖侗H撕灻潜kU合同成立的關鍵要素之一,表明其對合同條款的認可和接受,是雙方達成合意的體現。
溫馨提示:消費者簽名表明其已閱讀并理解保險責任、免責范圍、保險期限、支付方式等,愿意接受合同條款的約束,同時也享有合同約定的權利,建議消費者在簽名前逐頁翻閱,詳細了解保險合同詳情。
場景二:投保親簽莫代勞(代簽投保單)
問:投保時,保險銷售人員替我代簽了投保單,事后我自己交了保費,合同有效嗎?
答:視情況而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3條規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沒有親自簽字或者蓋章,而由保險人或者保險人的代理人代為簽字或者蓋章的,對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經交納保險費的,視為其對代簽字或者蓋章行為的追認”。因此,只要投保人交了保費,就產生追認效果。若投保人未繳費且不認可代簽,可主張保險合同未成立。
溫馨提示:建議消費者本人簽署投保單材料,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委托家人或朋友代簽,務必出具書面授權書,避免產生合同糾紛。
場景三:電子簽名認官方(網上電子簽名)
問:我在網上辦理保險時,使用線上電子簽名并輸入短信驗證碼進行投保,這個電子簽名跟紙質手寫簽名一樣有用嗎?
答:是的,《電子簽名法》第14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溫馨提示:消費者在網上辦理保險時,建議通過保險公司官方網站或官方APP進行投保,不要隨意點開陌生鏈接,避免產生財物損失。
場景四:保單變更要告知(保單變更簽名)
問:我的車輛轉賣了,到保險公司柜面辦理過戶,工作人員讓我在保險合同變更書(批改單)上簽名,我不簽會怎么樣?
答:不簽名則合同變更不產生效力,《保險法》第20條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變更合同內容的,應當由保險人在保險單或其他憑證上批注、附貼批單,或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簽名即表明雙方就變更內容達成新的合意。
溫馨提示:當被保險人信息、保險標的信息發生變化時,或需要修改險種及保額時,消費者應主動聯系保險公司辦理保單變更,避免出險時因信息不符而影響理賠。
場景五:理賠協議細核對(理賠協議簽名)
問:我的車輛被暴雨淹沒,我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經過協商,我們達成理賠方案,保險公司讓我在理賠協議書上簽名,協議載明“一次性賠付人民幣××元,本次事故全部賠償責任終止”。那我簽名后,還能反悔嗎?
答:不能反悔?!睹穹ǖ洹返?58條規定:“債務已按約定履行的,債權債務終止”,消費者在理賠協議書上簽名,等同于以書面形式確認該次保險事故的全部債權債務已履行完畢,保險公司對同一事故不再履行任何后續賠償義務。若消費者就同一損失再次向保險公司主張賠償,保險公司有權拒絕。
溫馨提示:消費者簽名前務必仔細核對定損項目、賠償金額及賠款賬戶;若消費者對保險理賠協議有異議,應在簽名前與保險公司協商。
場景六:代位追償配合好(代位追償簽名)
問:我的車子被別人撞了,肇事方不賠付,我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在理賠時,讓我簽署一份權益轉讓書,這個簽名具有什么法律意義呢?
答:簽名即權益轉讓?!侗kU法》第60條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毕M者簽名后,有義務配合保險公司,向肇事方進行追償。
溫馨提示: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的賠償請求權,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公司賠償后,被保險人未經同意放棄賠償請求權的,保險公司有權要求其返還賠款。
重點提醒:
一 保存:妥善保存好各類保險合同簽名的相關材料。
二不留:不留代簽名隱患,不留電子簽名風險。
三 明晰:在訂立合同、保單變更、申請理賠、代位求償等環節,消費者簽名前務必明晰合同條款、保障范圍、保險金額、保障期限等關鍵內容,厘清保單權利與義務。
保險簽名“六提示”
條款明晰再落筆,投保親簽莫代勞
電子簽名認官方,保單變更要告知
理賠協議細核對,代位追償配合好
場景一:條款明晰再落筆(投保單簽名)
問:辦理投保時,保險銷售人員引導我在紙質投保單“投保人(簽字)”處簽下姓名,我要不要簽呢?
答:投保人需要簽名?!睹穹ǖ洹返?90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蓖侗H撕灻潜kU合同成立的關鍵要素之一,表明其對合同條款的認可和接受,是雙方達成合意的體現。
溫馨提示:消費者簽名表明其已閱讀并理解保險責任、免責范圍、保險期限、支付方式等,愿意接受合同條款的約束,同時也享有合同約定的權利,建議消費者在簽名前逐頁翻閱,詳細了解保險合同詳情。
場景二:投保親簽莫代勞(代簽投保單)
問:投保時,保險銷售人員替我代簽了投保單,事后我自己交了保費,合同有效嗎?
答:視情況而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3條規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沒有親自簽字或者蓋章,而由保險人或者保險人的代理人代為簽字或者蓋章的,對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經交納保險費的,視為其對代簽字或者蓋章行為的追認”。因此,只要投保人交了保費,就產生追認效果。若投保人未繳費且不認可代簽,可主張保險合同未成立。
溫馨提示:建議消費者本人簽署投保單材料,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委托家人或朋友代簽,務必出具書面授權書,避免產生合同糾紛。
場景三:電子簽名認官方(網上電子簽名)
問:我在網上辦理保險時,使用線上電子簽名并輸入短信驗證碼進行投保,這個電子簽名跟紙質手寫簽名一樣有用嗎?
答:是的,《電子簽名法》第14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溫馨提示:消費者在網上辦理保險時,建議通過保險公司官方網站或官方APP進行投保,不要隨意點開陌生鏈接,避免產生財物損失。
場景四:保單變更要告知(保單變更簽名)
問:我的車輛轉賣了,到保險公司柜面辦理過戶,工作人員讓我在保險合同變更書(批改單)上簽名,我不簽會怎么樣?
答:不簽名則合同變更不產生效力,《保險法》第20條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變更合同內容的,應當由保險人在保險單或其他憑證上批注、附貼批單,或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簽名即表明雙方就變更內容達成新的合意。
溫馨提示:當被保險人信息、保險標的信息發生變化時,或需要修改險種及保額時,消費者應主動聯系保險公司辦理保單變更,避免出險時因信息不符而影響理賠。
場景五:理賠協議細核對(理賠協議簽名)
問:我的車輛被暴雨淹沒,我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經過協商,我們達成理賠方案,保險公司讓我在理賠協議書上簽名,協議載明“一次性賠付人民幣××元,本次事故全部賠償責任終止”。那我簽名后,還能反悔嗎?
答:不能反悔?!睹穹ǖ洹返?58條規定:“債務已按約定履行的,債權債務終止”,消費者在理賠協議書上簽名,等同于以書面形式確認該次保險事故的全部債權債務已履行完畢,保險公司對同一事故不再履行任何后續賠償義務。若消費者就同一損失再次向保險公司主張賠償,保險公司有權拒絕。
溫馨提示:消費者簽名前務必仔細核對定損項目、賠償金額及賠款賬戶;若消費者對保險理賠協議有異議,應在簽名前與保險公司協商。
場景六:代位追償配合好(代位追償簽名)
問:我的車子被別人撞了,肇事方不賠付,我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在理賠時,讓我簽署一份權益轉讓書,這個簽名具有什么法律意義呢?
答:簽名即權益轉讓?!侗kU法》第60條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消費者簽名后,有義務配合保險公司,向肇事方進行追償。
溫馨提示: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的賠償請求權,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公司賠償后,被保險人未經同意放棄賠償請求權的,保險公司有權要求其返還賠款。
重點提醒:
一 保存:妥善保存好各類保險合同簽名的相關材料。
二不留:不留代簽名隱患,不留電子簽名風險。
三 明晰:在訂立合同、保單變更、申請理賠、代位求償等環節,消費者簽名前務必明晰合同條款、保障范圍、保險金額、保障期限等關鍵內容,厘清保單權利與義務。
保險簽名“六提示”
條款明晰再落筆,投保親簽莫代勞
電子簽名認官方,保單變更要告知
理賠協議細核對,代位追償配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