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除了領取基本養老金之外,有的人還能“額外再領一筆錢”?沒錯!現在很多公司都會給職工繳納企業年金。企業年金,作為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能為我們的退休生活再添一重保障。
企業年金如何領取?我們有必要參加嗎?以下6個問題,帶大家了解這項福利!
Q:企業年金是什么?
A: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具有自主建立、協商參與、完全積累、資產獨立等特點。國家鼓勵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并給予企業和職工稅收優惠。
Q:參加企業年金有什么好處?
A:參加企業年金計劃的好處非常直接,一是退休后在基本養老保險之外還能再多領一份養老金,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二是職工的企業年金個人繳費可以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減少當期個人所得稅支出。
Q:什么是個人賬戶?每名職工都有個人賬戶嗎?
A:企業年金個人賬戶是用于記錄職工個人基本信息、企業繳費信息、個人繳費信息、投資收益、已歸屬權益等信息的賬戶。
企業年金計劃的賬戶管理人會為每位參加計劃的職工建立個人賬戶,職工通過查詢個人賬戶可以清楚地了解個人繳費、個人企業年金資產余額、投資收益等信息。
Q:什么情況下可以領取企業年金?
A:《企業年金辦法》第二十四條對企業年金的領取條件和領取方式有明確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領取企業年金:
(1)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也可以將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全部或者部分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2)出國(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職工或者退休人員身故后,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未達到上述企業年金領取條件之一的,不得從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Q:如何領取企業年金?
A:職工滿足領取企業年金待遇的條件后,可以委托企業經辦部門人員辦理企業年金領取手續,由企業經辦部門向受托人提起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的業務申請。
如果職工中途更換工作,而新就業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計劃,需要從原單位企業年金計劃領取待遇的,可以由本人直接到原單位企業年金計劃的受托人處辦理領取企業年金待遇手續。
Q:更換工作,但新就業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如何處理?
A:《企業年金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職工新就業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的,或者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原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可以暫時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機構發起的集合計劃設置的保留賬戶暫時管理;原受托人是企業年金理事會的,由企業與職工協商選擇法人受托機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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